2)第四章 第一米_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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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口方,虽清瘦不失沉稳,虽不壮硕但不失其俊逸,年渐老,可也能看到昔日年青时的一丝风采。

  一个中老年美男,从记忆里翻了翻,似乎那个岳母大人,长相也不错。

  不知道这两人养出的女儿如何?

  甚至这一刻,他居然将三个年长的大舅哥,两个小大姨长相也翻了出来,有长得好的,也有长得差的。

  龙生九子,未必每一子都优质的接受了父母最好的遗传基因。

  胡思乱想了一下,用笔在纸上写了起来。

  天圣四年冬,予与数子游于少室。

  仅劈头一句,崔有节漂亮的小剑眉又敛了起来。非是这个头开得不好,这是一个标准新文体的开头。新文体讲究复古,追求文以实用,之前在唐朝时就有韩柳两大家的努力,反对六朝骈体的浮华,宋朝的柳绍先也说了,文章为道之筌,王禹偁在古文上成就更高,被人称为古雅简淡,真宗以前,未有及者。

  已经许多学子,包括他的儿子,在尝试着用古文书写。

  但写的内容让他反感了,天圣四年,也就是去年,你那时才九岁,与什么数子游于少室山!自从至友死后,这个败家子,让屋内几个女人宠成了什么样子!

  并且这个字也让他产生了反感。

  郑朗脑海里是浮现出大量的知识,可这些知识要慢慢去理解,最后才去熟练的运用。将《孙子兵法》倒背如流,也未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事家。将经义读得如滚瓜烂熟,也未必能写出传世文章。

  脑海里有米体字,不是马上就能写出来的。

  原来的郑朗功底浅,学的还是飞白体,至于郑朗本人,毛笔拿过的,但那个字写得也只能说,让人能看出来,能放稳,不象随时会倒下来,或者七歪八扭,也就是郑朗的水平了。

  怎么可能一下子写出米体字的真味?

  胳膊肘儿还带着伤,也用了桌子上的秘阁。对这种物事后世许多人很陌生,它是在书写时支撑腕臂,不至于为桌面掣肘所用的文房杂项。这份秘阁是用乌木做的,上面刻着几只小蟋蟀,三两丛小竹子,刻得十分传神,然而是郑父所用之物,不大合适。

  所以第一行字写得目不忍睹。

  郑朗都放得开,字写得不好,可以慢慢练,自己才十岁,怕什么。

  秘阁用得不舒服,索性将秘阁拿了下去,继续写道:

  石径徐上,积雪满山,天低云昏,偶出一鸠于群岭盘旋,鸣苦音悲。行数十阶,少林寺未至,道旁生四五株参天老松,华盖遮日,针叶阴森。松下坐两耆对奕,一着白衣,鹤发童颜,衣带飘飘,一着褐衣,和蔼可亲,春意拂面。

  予见其奇,拥数子往。近前,两耆方奕罢,落子于坛。白耆抚青松曰:“吾最爱青松,冬日到来,天地惨淡,蒙霏云敛,天昏日垂,砺风呼啸,冰人矶骨,草拂之枯骨,木侵之叶脱,偶尔雪降,天地寂寥,万物死寂,唯有青松者,寒风催之不凋,冰雪压之不倒,越压越明,青色铮铮。”

  “嗯,这一段写得好。”崔有节道。

  刚才恐怕是紧张了,字写得惨不忍睹,写到此时,字迹渐渐有了一些小模样,以他敏锐的眼光,似乎看到是一种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字体。还没有在意,郑朗那怕将米体字写出来一半味道,也会让崔有节惊讶万分。但没有写出来,也看不到这种字体的可贵之处。宋朝开明的政治文化气氛,又使得文人喜欢创新。

  比如儒学,在宋朝是一个巅峰,先后出现了以苏东坡代表的苏学,又叫蜀学,以王安石代表的王学,又叫新学,还有程颐代表的心学,发展到南宋,被朱熹等人吸收,发展为理学。再比如词,文章,字,在宋朝都完成了一个脱胎换骨的转变。

  有许多人想纳古创新,这让崔有节以为此子向某一个人学了什么新体字,因此疏忽了。

  但是文章写得还是不错的,四平八稳,有理有据,十分有序,虽然幼嫩,毕竟才是十岁的孩子吗。

  写得好与不好,郑朗没有在意,我是说道理,得将这个道理写出来。

  难度似乎还是不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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