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82章 宫里宫外(圆九)贵妃与皇贵妃_大明元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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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主权威,如“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,参知政事。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,遂罢中书省。”同时撤销尚书省,改为六部直接受命于皇帝。

  然而,大规模撤销中枢决策机构,使得直接呈送皇帝本人的公文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,皇帝个人即便勤于政务、宵衣旰食,也于长时段时间及精力上难以维系。再者,皇帝个人也无法保证其通晓各个方面的政务,使得中央文书处理效率与质量下降。

  因此,朱元章决意于大内添置一批顾问以备咨询。洪武十五年,彷照唐宋旧制,设置华盖殿、武英殿、文华殿、文渊阁、东阁诸大学士,以其常授餐于大内,常侍皇帝与殿阁之下,故名为“内阁”。

  但是,最初的内阁既非官署,亦非官名,只是简任文臣入阁,参与机务。到了永乐年间,解绪、黄淮等七人首先受命任职于文渊阁。

  当时的阁臣们的工作只是参赞机要,而不得干预九卿诸司事务。至仁、宣之朝,由于阁臣皆永乐朝耆旧,威隆权重,内阁之权遂逐步膨胀,而阁臣也开始获得代皇帝草拟本章之。

  当然,票拟制度诞生尹始,票拟权并非独属阁臣。“宣德中诏少师吏部尚书赛义、少保太傅户部尚书夏元吉辍部事。朝夕侍左右顾问,赐珊瑚笔、格玉砚条旨,然不与阁职。”可见票拟由内阁专掌也须经历一发展过程。

  而同样也在宣德朝,司礼监秉笔太监又获得誊抄批红之权。于是,皇帝、司礼监及内阁三者形成相互掣肘、彼此制衡的鼎立之势,而贯穿有明一朝的票拟制度,也于此时初具雏形。

  那么,票拟制度之实施流程究竟如何?

  其程序大致是这样的:大臣奏章递进以后,经通政使司官员和宫门守卫,送到司礼监之文书房,文书房登记后,交司礼监呈送皇帝审阅;皇帝阅后再由司礼监交文书房送内阁票拟,内阁票拟后,再经过以上程序抵达御前,经皇帝同意后由司礼监批红,经文书房“落底簿”[注1],然后经过内阁发至六科,六科审核无误,即交六部执行,如有违失,则可驳回。

  [注1:所谓落底簿,即用以记录票拟底文之“丝纶簿”,设立于正统、景泰朝时期,后曾废弛,又至迟于万历中期恢复,关于其样式现已无考。

  此外,皇帝还可以把这份奏疏压下,既不发下也不打回内阁,而是做冷处理,这个就是广泛见于各种和影视剧中的“留中”——实际上大多数皇帝并不常用“留中”,不过万历是其中一个例外,历史上的他是很喜欢留中的。

  以上这段程序之中,颇有几处需要解释之处。

  其一,就是高务实刚才票拟“朕知道”这个问题——可能有人觉得诧异,你高务实票拟怎么敢写“朕知道”?“朕”是你能自称的?其实不是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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