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五十五章 协议_武道争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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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齐皇朝使者提出的这份略带嘲讽和调侃意味的参考方案,出人预料的获得了吕,周两国双方的认同。

  在经过研究和讨论后,两国双方都认为,这确实是目前解决双方分歧的最好方案。出于国内舆论和国家尊严问题,银矿利益两国平分是不可接受的。再怎么样,也要分出一个胜负来,才算对这场四年的战争有个交代。

  既然战争是打不下去了,那通过比武来决定两国的胜负,也算是个不错的办法。胜利者,自然赢得名声和大部分银矿的利益。失败者,也没什么好抱怨的。公平公正,愿赌服输!这次败了,那就卧薪尝胆,下次再赢回来便是!

  于是两国再次坐下来,就这份新的提案,开始了又一轮谈判。不过这一轮谈判,过程非常顺利,双方争议很少,并在最短的时间,有了成果,达成了一份协议。

  这份协议的内容,简单来说有以下几点。

  第一,吕,周两国双方都同意,暂时搁置领土争议,共同开发争议地区的各种矿产利益。(这里指的,主要就是银矿的利益)

  第二,争议地区每年所产出的矿产利益,将按比例分为十份。其中大齐皇朝无条件永久占据其中一份,以感谢他们在敦促两国停止战争,恢复和平上做出的努力。剩下来的其他九份,吕,周两国各自无条件拥有三份为基础份额。之后无论发生什么,两国的基础份额都永久不变。最后还剩的三份,则由两国通过比武决定份额归属。

  第三,两国比武所产生的矿产份额归属,十年为一个期限。十年期满,两国要再次通过比武,决定下一个十年双方基础份额之外利益的归属。

  第四,比武为五战三胜制,大齐皇朝作为中立方,将出任比武的监督者和仲裁者。只要比武是在公平公正下举行的,那么无论哪一方失败,都不得反悔和不履行协议的规定。

  第五,此协议自签订起,有效期限为一百年。一百年到期后,两国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,选择继续延长此协议,或者重新再签订一份新的协议。

  以上这就是吕,周两国这份协议的主要内容。当然,协议中还有一些细则,和没写在协议上的一些私下约定。

  比如说,两国双方派出的比武人员,必须是国内人士,不能邀请他国外援参加。而就算是国内人士,也将禁止江湖门派中人参与两国的比武争斗。

  又比如说,双方派出的比武人员,境界将限定在涅槃境以及涅槃境以下。毕竟,涅槃境以上的通神境高手,在每个国家都是战略级的大杀器。又怎么可能为了一点银矿的利益,就出动他们来打生打死?

  更何况,如果不算上江湖门派人员,那么两国各自拥有的通神境高手,其实少得可怜。既然都派不出五个名额来,那索性就说好都不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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