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十一章:引火烧身_荒城之神寨没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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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到外一整套,我在没人的地方换了,出来时,胡小铃正举着棒棒糖逗小冰末玩。

  张阿婆叫我过去:“……祈光连自己家的事都弄不清楚,就会摇头,这孩子……”。

  一指小冰末:“说你好象瞧出了点门道”。

  “祈光?”。

  “小姨婆嫌死字太难听,改了”。

  王都美笑:“这不怪我,头一两年,我根本待不住,整天吵着要出去报仇,孩子他爸不让,你说能不咒他吗?”。

  仇恨如同一个雪球,越滚越大,就拿水家举例,三个房头至今心存芥蒂,互相拆台,象是前世的冤家。

  然而,自从小冰末哇哇坠地,她再也恨不起来了,心里想的、眼里看的,只有这个与自己血肉相连的小生命。

  那干吗还要去二道拐村?。

  “我是去了,打听那女的来着,主要是为了找那个混蛋,如果一家三口搬出冰窟,首先得解决吃住的问题吧?我可以放他一马,但属于我的东西,必须还给我……”。

  可女孩的爸妈因为嫌丢人,长年在外地务工,联络不上。

  这也就是没找到,否则那对狗男女一接电话,不得吓的魂飞魄散。

  比聊斋还聊斋。

  “铛,铛,铛”。

  张阿婆一脸不高兴,用力在石头上磕着水烟壶:“我在问他话呢,你少插嘴”。

  “好好,你问,你问”。

  王都美冲我点了下头,退到一边。

  说起朱长毛,少不了提到白英尔曼,提到白英尔曼,又得扯出圣女手刃温吉古的这件事,然后才是傻大娘和朱盖天,我说书似的一环扣一环,王都美已然听傻了,没想到自己老公的身世如此传奇。

  “白英尔曼吃了温吉古的心脏,人就疯了?……”。

  张阿婆皱着眉:“祈光和沈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,一个是大鸟,慢慢进化成人,一个先是人,却生了个怪胎,几百年后,子孙又恢复了本相,奇怪,真是奇怪,从哪儿绕过来的?……”。

  胡小铃偷偷看自己的脚。

  张阿婆似乎忘了胡家也是三趾一族,在她面前毫不避讳,当着矮子说短话,难免听者有心。

  “传说温吉古是英莫儿的两只猴子,这点倒和朱长毛挺象”。

  她陷入了沉思,烟都不抽了,半天才说:“四年前的山体滑坡,露出一具古尸,你有所耳闻吧?”。

  “知道,好象就是只怪鸟……”。

  我猛的怔住,发现董岚尸体时,已经被撕扯的七零八落,难道是大白狐干的?。

  “没错,是具鸟尸,人形鸟尸,它能分泌出一种白色拉丝物,成珍珠状……”。

  珍珠藏于血肉中,随着腐败加深,一颗颗松动,落地化水,名为血珍珠。

  又因为人死脸朝上,如同望天流泪,也叫望天散。

  “这种尸毒我见过,不会改变自身的形状”。

  张阿婆望着即将扒出来的大白狐:“按你的说法,这畜生应该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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