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五十六章:换命朗中_荒城之神寨没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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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什么时候有的这个想法?”。

  “……很久了”。

  胡小铃抱着双膝:“但真正下决心是在遇见王知道以后”。

  我猜的没错,是那个打火机提醒了她。

  “不,是唤醒”。

  她说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记忆有所缺失,不光是胡氏三趾:“有一次,一个善女请我办赐子福会,回到禅房后,小雅问我喜欢男孩儿还是女孩儿,我一下怔住了,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影子……”。

  而且这个影子就象附了身似的,始终挥之不去,也看不真着。

  胡小铃怀疑是不是有人对她图谋不轨,毕竟在同益古镇生活了这么多年,耳熏目染,身上有一点异常便会往“药蛊”这方面想。

  “你爹干的?”。

  “……他在我吃的药里放了童心膏”。

  童心膏的作用如同其名,可以人为的抹去任何不愉快的经历,让你无忧无虑,仿佛回到了童年。

  如果分门别类的话,它和定心粉都属于药禁术的一种。

  不能多吃,少量摄入对身体没有影响,但动辄会醒。

  知女莫若父,胡大志肯定察觉到了什么。

  “在同益古镇,五趾羽童就等于神,很多女孩儿都幻想可以通过他实现自己的愿望,尤其是三趾一族,我也跟我爹开过这样的玩笑,可能……,他当真了”。

  “是你当真了吧?”。

  我叹了口气:“你以前了解五趾羽童吗?”。

  “一点点,只听说他是未来的城主,谁家出了他,就会和圣女寨、白狐社一样,被视为神族”。

  看来,胡大志的做法不仅正确,而且明智,只是还不够彻底,最好忘的干干净净。

  想不起来也就踏实了。

  “我知道你说的是那只天机签”。

  胡小铃似乎有些沮丧,扒拉着柴火,捡起散落的小木片,一根接一根的往炉膛里丢。

  “……在咱们离开金猴寺的前一天,我发现了你的脖后星,那种感觉很不一样,当时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传血弟子,但既然抽了天机签,干吗不试一试呢?”。

  还有那块手绢,更加让她认定我与众不同,直到今天,上面的血迹仍然红似朱砂、鲜亮如新。

  “一开始,我想的很简单,把你带回来,只要能救我爹,随便你要什么”。

  “你爹到底怎么啦?”。

  视频里的胡大志威猛健硕,吃得饭、喝得酒,虽然略显沧桑,但完全不象个身染恶疾的人。

  他的拳头比沙包还大,不用三拳,一拳就能捶死我。

  “别看我爹又高又壮,其实都是假的,因为乌头会刚刚成立,经常要去拉关系、做宣传,一天到晚的在外面跑,可他已经病的很严重了,所有器官都在衰竭……”。

  胡大志也吃过苦心丸,圣水能治百病,在他身上却见效甚微,苟延残喘而已。

  短短两年间,整个人瘦了一百多斤,基本就是一个会走的骷髅架子。

  于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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