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24章 唯强者论与唯结果论_美利坚大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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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得益于哈佛如今的处境,布鲁克林入局的时机实在微妙。

  哈佛法学院每年那么多毕业生,并不是每一位都有资格在外面自称一声‘我来自哈佛,我是哈弗派’的。

  哈弗派不是谁的账都买的!

  要想进入哈佛派的视线,首先得拿出能力来,取得与之对等的成绩。

  简单,就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地位,才会被哈佛承认是哈佛人。

  一个知名律所合伙人跟一名屠户放在一起,哈佛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。

  至于后者?

  抱歉,我们不熟。

  混成这样,我怕其他校友跟未来的学生们误会!

  如果约翰·曼宁并不需要找继任者,或者伍德·沃德没死,布鲁克林还会在哈佛拥有如今的地位吗?他能让议会选择自己,驱逐巴里吗?

  恐怕不能。

  但刨除约翰·曼宁的影响因素,布鲁克林以不到三十岁的年龄成为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,也是有资格自称一声哈佛饶。

  只不过想让议会因为他而驱逐巴里就有些异想开了。

  他顶多是坐在普通坐席,跟上百位七时一言不发,连去厕所都需要心翼翼尽量不发出声音来的背景墙一样。

  正因为伍德·沃德已死,约翰·曼宁已老,哈佛青黄不接,基本盘出现巨大问题,正因为这些因素赶在一起,布鲁克林才能在拥有现在的地位。

 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,布鲁克林就是约翰·曼宁指定的继任者。

  能不能征服其余十五个人,是布鲁克林需要过的第一关。

  巴里上午时了很多,其中有几条是非常有道理的。

  联邦人对资历这件事看的没那么重,并不会绝对地认为年轻人不如年长者,但也不是一点儿资历都不看的。

  联邦或许没赢嘴边眉毛办事不牢’的法,但也有相近的谚语。

  毕竟大家都是同一个物种,可能因为地域、历史等原因导致风俗文化有所差别,但思想不会差太多。

  面对一个陌生人,如何以最快的速度确定他有没有能力?

  除了看履历之外,似乎没有什么其他选择。

  毕竟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,对彼此都没有了解,当然要拿过往‘战绩’事儿了。

  约翰·曼宁也不是一出生就被捧上议长位置的。

  他是靠自己一刀一枪地拼出来的。

  约翰·曼宁的履历足够丰富,丰富到在座的大多数人都能够如数家珍。

  依靠铁血手腕一步一步坐上议长位置的约翰·曼宁大家心服口服。因为见识过,所以服从。

  布鲁克林?

  布鲁克林最近折腾的是比较厉害,从一文不名的普通法官到首席法官,将纽约经营得滴水不漏,手腕心机也展现了不少。

  在同龄人中,甚至往上数十届,他都是最优秀的。

  但哈佛不是什么新晋名校,哈佛也不是斯坦福这种只有一百年的‘年轻人’。

  哈佛是足足拥有两百年建校历史的老牌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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