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三十二章 马丁.勒德(下)_众仆之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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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身上的气息是平和,干净的,除了十字架,与手指上的主教戒指,他没有多余的饰物,身着常服,没有束着腰带,也没有佩戴刀剑之类的武器。

  不过他终究还只是一个年轻人,在最初的讶异与不安过去后,他就活跃了起来——虽然之后众人开始继续讨论手上的事情,他没有插嘴的余地,也没有那个资格,但他紧紧地跟着他们,就算还背着行囊也不在乎,一路上,他不断地东张西望,对所有的东西都抱着极大的好奇心——这是什么?那又是什么?

  马丁.勒德的父亲最初是个农夫,但自从他们的土地上发现了矿石,他就变成了一个矿工,又因为遇上了一个宽厚的主人,他积蓄了一些钱,成为了一个小矿主,后来又因为城市快速发展的关系,他竟然也进入了城市议会,成为了一个议员。他的小儿子,也就是马丁.勒德,也有幸不用如他的父亲一般,终日为自己的肚子幸苦劳作——小马丁在城市学校里读了十一年的书,又到马格德堡大教堂的学校里学习希腊文,而共同生活弟兄会的修士们时常充当那里的教员,他因此与德西修士相遇,虽然名义上只是研读希腊文,但他从德西修士这里汲取的可不止这些。

  若说在往罗马之前,马丁.勒德还对教廷、枢机们与宗座抱着一丝幻想的话,当他真正地身处其中的时候,失望的打击可不真如雷霆一般——是的,恰逢圣年,朝圣者们纷拥而至——在马焦雷圣母院,所有想要观摩曾位于伯利恒的,耶稣诞生时睡过的马槽的人,都要向一个仿造的马槽里投钱;而在拉特兰宫,有着一个据说是罗马犹太总督彼拉多的房间(正是他钉死了耶稣),想要用膝盖沿着耶稣的脚步一步步地跪行过神圣的足迹吗,请交钱;在圣吉奥瓦尼教堂,曾经包裹着耶稣的襁褓布被高高挂起,想要看一眼,可以,一个金弗罗林,想要触摸一下,十个金弗罗林,想要吻一吻,一百个金弗罗林!同样摆在圣吉奥瓦尼教堂的,耶稣最后晚餐时的餐桌被好好地放在大理石的基座上方,然后那些朝圣者像是瞎了或是疯了,视完好无缺的桌子如无物,一个劲儿地从教士手里购买“圣餐桌的碎片”;与之相同命运的,还有刺穿了耶稣肋骨的朗基努斯之枪,它被供奉在圣彼得大教堂里,但它尊贵的碎片一样在教士的手里卖得满天飞,但可怜的马丁.勒德清楚地记得,相同的朗基努斯之枪,在巴黎和纽伦堡(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直辖城市)还各有一柄,后一柄他父亲还带着全家人一起去瞻仰过呢,虽然买不起沾染过神血的碎片,但也至少触摸过!

  除了这些,只要你进了罗马,就有修士或是教士不断地向你推销各种圣物(包括但不限于,圣母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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