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六十一章 演出事故?_电音时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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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Wow~!Wow~!”

  一曲FiveHours放毕,全场的欢呼声呐喊声仍然经久不息,所有Raver似乎还没有从刚才的魔性旋律中彻底的摆脱出来。

  一个个用力呼喊着,希望音乐不要停歇,将内心中的一切情绪统统释放出来!

  这一刻,早已没有了什么对中国DJ的偏见。

  实力是一切最好的说明。

  一曲FiveHours,雷云已经征服了现场所有Raver们那颗火热跃动的心!

  “哇哦!”

  紧接着,一首同样耳熟能详的曲子再次响起。

  不过这次播放的却不是由雷云所制作的歌曲,而是死亡诗社旗下发行的一首Dubstep风格的知名单曲。

  毕竟雷云出道时间实在太短,而且也并不属于多么高产的DJ行列。

  满打满算至今,雷云也不过是制作了仅仅两首电子音乐而已。

  这对于至少两个小时起步的现场表演来说,自然是远远不够的,总不可能就两首曲子,一直毫不停歇的重复播放吧?

  就算这两首曲子的质量再高,现场的气氛再好,最终也难逃令所有人厌倦的下场。

  因此这两个小时的表演当中,自然安排了其他不属于雷云所制作的,但都比较知名的火热单曲。

  当然,这些单曲毫无疑问,自然都来自于死亡诗社旗下。

  一方面是凯文强行将雷云安插到开场表演,本来就是为了一炮将死亡诗社和雷云一起打响,又怎么可能会放其他厂牌的曲子。

  另一方面自然是无论谁的曲子,都是牵扯到版权归属的,自己在家怎么放都可以,只要不属于商业营利性行为,只要歌曲的版权所属方不知道或不追究,自然是没人把你怎么样。

  但放在如此规模的舞台上,很明显便属于商业行为,那么一般来说播放其他厂牌发行的曲目,自然是牵扯到费用问题的。

  除非你跟版权所属方的关系特别好,对方同意免费授权你进行现场演出,否则那肯定是一告一个准。

  要么就是同属一个厂牌旗下,厂牌默认你可以使用同厂牌其他艺人的曲子进行现场演出,而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但实际上,对于稍有名气的DJ来说,除非特殊情况,一般都不愿意在现场打其他DJ的曲子,哪怕不收费也同样如此,自己表演自己的作品,自然是效果最好。

  因此从昨晚开始,凯文跟雷云两人,对于今天开场表演的歌单可以说是调了又调,反复修改了十几次才终于达成一致。

  总计两个小时的表演时间,所需要表演的曲目,自然都是事先编排好的,根据氛围和节奏的需要,DJ们通常都会提前将表演所要用到的曲目,全部编排在一张歌单上。

  当然,这里所说的歌单,可并不是指音乐软件上的歌单,把一首首电子音乐按照播放顺序事先排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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